會議名稱 |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國小102學年度-第二次常務委員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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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間 |
102 年 11 月8 日時間:8:40 |
會議地點 |
家長會辦公室 |
主 持 人 |
會長:陳嘉恭 |
記錄者 |
曾淑娟 |
出 席 委 員 |
陳嘉恭、吳羿霆(楊麗嫻)、李坤璋、姜林啟文、陳意方、 曾淑娟、方聖昕(張榮宗代)、呂曉佩、彭美惠 (計 9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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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員 |
明德國小校方代表 陳錦蓮校長、陳佩玲老師、李育茹老師(計 3 位) 家長會委員 張弄琤、王心怡、吳湘宇、許乃云(計 4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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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討 論 內 容 : 一、各處室家長委員召集人會務報告 (一)訓導處室報告: ˙佩玲老師: 關於運動會維持秩序的志工家長,目前報名的只有五位,請家長會協助,約需18~20位家長。 ˙會長: 請導護組組長淑娟找導護志工幫忙。 ˙育茹老師: 教育局臺北巿政府畫廊參展,請家長能多鼓勵對繪畫有興趣的孩子參加比賽,屆時需要18位家長協助場地的秩序及佈置。 (二)各處室家長委員召集人報告: 1.教務處(曉佩):書展人的價格已經由家長會這邊制定好價目,並請 書商備書,預計下周二會進來;書展活動已經做好 資料,請故事組於本月入班說故事時,做問卷調查 及配合書展相關書籍說故事。 2.訓導處(淑娟):有缺崗的部分再問韋志老師。 3.訓導處(意方):下週一會施打流感疫苗。 4.總務處:無 5.輔導室(麗嫻):志工證已請湘婷設計完畢,感覺素雅;另外會請特 約商店在門口,用我們印製的圖樣,貼上志工優惠 訊息。 二、11月23日(六)運動會工作分配 (一)秩序組:由導護組組長協助找導護志工。 (二)接待組:由秘書長言中、辦公室主任美慧負責。 (三)募書組:曉佩組長 (四)活動組:由麗嫻負責—志工繞場及志工趣味競賽 (五)攝影組:由坤璋負責靜態拍攝,俊彰負責動態攝影。 攝影部份校長建議:可找六年級家長何亭蓁爸爸協助。
三、家長會網頁 網頁設計(資訊組): ˙意方: 目前我們在痞客邦的部落格建置我們家長會的網頁,請各委員可上網加入好友以利榮宗測試;當家長會有電腦時,將會設置密碼,可由各組組長使用,另外會再設置一個『家長會網頁』的資料夾,提供各組想要登入的訊息或活動照片,登入網頁後會刪除其檔案,請各組的資料需另外自己備份。 另外,資訊組也討論過會訊e化可行性很大,除了節省印製費用,也不需另外招商贊助,仍維持下學期出刊。 ˙校長建議: 學校已有雲端設置的功能,可請資訊組老師幫忙設置,方便讓家長在家作業。 ˙會長: 感謝榮宗贈與家長會列表機一台
四、財務報告 ˙ 坤璋: 目前的家長會財務報表於10月底的結餘款為793,653.- (上學期結餘款755889 + 九.十月份捐款收入77000-支出39236) 愛心專款專用結餘款為63,300.- 直笛團的結餘款為21,800.- 仁愛基金結餘款為714,850.- 我會在家長會的公佈欄,貼上每月的財務報告,並在會訊出刊時,再公布於家長會網站。 關於募款問題,希望各組及學校各處室能先將預算列出,若有不足的部分再以捐款方式於下學期的班級代表大會提出議案表決,希望此各組能在11月底之前提出預算,於12月初開常委會議開會決議內容。
五、提案報告 會長:請委員於開會前一周將提案主題交秘書長言中統一會整,以便列 入會議討論。 ˙坤璋: 從家長會組織表分配各組,組長的推薦: 秘書組:劉言中 閱讀推廣組:呂曉佩 財務組:李坤璋 會務組:吳羿霆 活動組:姜林啟文 編輯組(資訊組):陳意方 愛心志工團執行長:楊麗嫻
六、臨時動議 ˙心怡: 翻閱一些家長會的資料發現,我們家長會目前僅有家長會組織章程,並無看到所謂的相關規範,讓大家知道家長會的組織如何運作、財務處理方法也無相關規定;常委會的召開,其實只能做為檢討執行的結果,並不能做任何的提案及決議。 ˙會長: 其實入明德國小家長會六年以來,我是第一次召開常委會,我想進入家長會做一些制度的改革,希望心怡能協助秘書組草擬一份組織章程相關規範,於下次班級代表大會來表決修正,讓家長會更制度化。 ˙啓文: 召開常委會的目的,主要是先讓我們委員互相討論,當達成共識時再提出議案表決。 ˙意方: 以往口腔檢查,採用可消毒重複使用之口腔鏡,所以拋棄式口腔鏡的費用,可挪至口腔衛教時,買些牙刷和牙線來獎勵小朋友,因上學期協助口腔檢查的陽明醫院指定使用拋棄式的口腔鏡來檢查,因此衛教時的贈品費用可能需要家長會提供。 ˙會長: 可在下次的預算提出。 ˙坤璋: 演講稿費是否先支出? ˙會長: 如果是在預算編列的話,可直接支出。 ˙曉佩建議: 1.希望家長會網頁能新增表揚及感謝的項目。 2.希望會長在出借攤位的時候,應將家長會的標誌移走,避免問題的產生,釐清責任歸屬。 ˙啟文建議: 希望會長如果有事出國時,請委任代理人。 或者有任何決議也請知會各委員。 ˙榮宗建議: 1.委員有時執行力較強,與章程的訂定可能會有所衝突無法做事,在提意見時,可在臨時動議提出,可達成目的也不辜負委員得美意。 2.修改章程時,請秘書組提出組織章程修改草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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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08 Fri 2013 13:07
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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